[db:作者] 发表于 2025-9-30 12:33

内蒙古:涉黄必扫,2人被抓!

为净化社会不良风气,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,音德尔光明派出所民辅警积极履行职责,始终保持对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,加强巡逻、深挖线索、同步发力,突出“快、准、狠”,严厉打击“涉黄”违法犯罪行为。近日,通过民警的细致巡查与果断行动,查处1起涉黄案件,抓获2名违法行为人,有效遏制了不良社会风气。

近日,音德尔光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辖区某小区居民楼地下室内存在非法性交易,民警果断出击,现场抓获两名违法行为人。经询问,两人对自己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,对张某,王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警方提示:
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是危害社会风气的毒瘤,警方始终坚持对“涉黄”违法犯罪行为保持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,持续加大对辖区“涉黄”场所整治力度,同时希望市民群众积极拨打110举报此类违法犯罪线索,警民携手积极营造和谐稳定、健康文明的社会治安环境。
法律讲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:
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七条:
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来源:平安扎赉特
编辑 : 华锐岗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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